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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子的传说(上)
作者: 紫睛猫 
发表时间 2004-11-12 03:47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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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1

    在很长的时间里,我不会想念任何人。或是在很久的时间里,我只会怀念一个人。而那个人却在离我很远很远的地方。

    铭记要比忘记容易做到。感情象摇摆的时钟,随着时间消逝在回忆里流动。于是便产生这样二种结局:一种是快乐的。另一种是忧伤的。

    而我偏偏却是怀旧的男人。我一直坚持认为,这种怀旧的嗜好其实并不唯美。因为每回首一路走过的日子,最先能让我想起的总是忧伤,其次才是快乐。义无反顾的恋上了这种残忍,我从未想过还要持续多久。

    或许,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:在当一个人还活着的时候,突然意外的失忆。然后忘了所有,忘了整个世界。要么,就是寻找一个相似的替身,将一个人的回忆,链接到另一个人的生命当中去,然后伪造这样一种假象:将两个人某种共同的地方,粘贴在自己的思维里,再重新复制一个自己想要的影子。

    但我不知道失忆这道难题,如何在不受伤的情况下,如何将其完成。所以漂泊在人群中,我时常会下意识的捕捉,某个我已经失去,但可以能让我找回似曾相识的影子。

    

    2

    在2001年临近秋分的时候,我遇到了周薇。

    那时候的日子,是在乐队期间渡过的。记得遇到她的那天晚上,如往常一样,和乐队的朋友们从歌舞厅演出完后,就回到了我们合租的房子。

    我低着头在吉它的高把位上,练习速度音阶的时候,下意识的发现烟已经吸光了。于是想起了要去买烟。起身时,却发现窗外不知何时漂起了细雨。

    忘了是从何时,我突然开始憎恨漂雨的日子。因为这种天气,无可避免的会让我联想到,蓝调的形容词——感伤。如果没有看见这两个字,我不会发现我难受。

    我咒骂着此刻,象鬼一样的天气,拿起雨伞出了屋门。

    细雨朦胧的洒透黄昏的街道。在我打着伞,溅着雨水疾步向超市走去的时候,我蓦然看见周薇,站在路边的一个IC电话厅里。那时她穿着胸前,印有几个白色英文字母的红色T恤,醒目的猫在罩棚下避雨,正瑟瑟的微微擅抖着,又手插着裤袋,不时的向街道两边左顾右盼。

    相聚就是别离,但我没有想到,最后与周薇分手时候。竟然也是这种让我憎恨的雨天。

    

    3

    我从来不否认,男人在美丽的女人面前,永远是个不肯安份的动物。不论是居心叵测,还是毫无恶意,想接近,就是最好的结论,无需解释太多。

    我打着伞,改变了脚步的方向,朝树下的IC电话厅走去。

    既然我想接近她,美丽当然是首要的诱惑。不然就不会有最后的离别。

    停驻在与周薇,不超过一百公分距离的时候,我看清了她拥有的外貌特征:垂肩的秀发,很柔的那种;皮肤很好,如瓷器般光润;气质有点韩国影星,宋慧乔的味道。

    清纯是她给我的第二个印象。男人虽然喜欢妖精类的女人,来满足一下内心的狂野。但我也喜欢女人的清纯,来弥补一下内心的不安。这也就是后来我喜欢上她的原因。

    我承认我有这样一种演技,与生俱来的。只要收起嘻皮笑脸,那我绝对会给人安全感。当然,此刻在周薇的面前,开口的瞬间是深沉着的,但那种深沉,绝不是令人不舒服的阴郁。

    “你去哪儿?用不用我送你?”我问。

    “不……我就住在附近……一会儿会有人来接我的。”

    周薇的脸上微笑着,泛起了几分红晕。表情里有着羞涩,但看着我说话时的眼神,并没有慌张的闪躲。

    羞涩的女人有两种:一种是在男人面前抬不起头,连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好。另一种是在小心翼翼中,去窥探男人心思的那种。后来我发现,作为后者的女人其实更具吸引力。这种女人的双眸,通常都如水般澄澈,男有时会毫无设防的,淹没在这种澄澈的深邃里,让女人洞穿了一切。

    “哦……是这样,那我走了。”

    我讪讪离去。心里有一点失落,象是丢了件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。

    如果要不是周薇叫回我,不然就不会有最后的离别。可上帝也偏偏觉得,他一手布下的这个雨夜,多少有一点落寞,于是给了我们一场善意的捉弄。

    “哎……”周薇在我身后叫我。

    我带着万分的庆幸,走了回来。

    “我住的地方,离这里不远。那你送我吧,好吗?”她笑了笑,还是那份泛着红晕的娇羞。

    在美丽的诱惑面前,我情愿成全一次我的懦弱。如果不是她躲在了我的伞下,不然就不会有最后的离别。

    我们没有言语,并肩走在伞下可避免的身触在一起。彼此的体温在雨声中缓缓流动。雨还在轻斜着飘落,空气中泛着秋的凉意,道边是昏黄的路灯。这种气氛真的似曾相识,但我知道伞下的周薇,并不是身在很远很远的那个人。

    我只知道,我无法拒绝这样一种陌生的浪漫,是诗意的幻想,是怀旧的伤感,是孤独的迷恋,是无尽的柏拉图……她身上的温度,给我种忽然想拥揽住她的感觉。或者让这条雨中的街道,永远没有尽头。就如此般感受着她的温度,一直走下去,直到我找回曾经熟悉的某个影子……

    “姐……你来了。”她的声音,打破了雨夜的宁静,也让我回到了现实。

    这时在我的眼前,出现了另一个打着花伞的女人,从住宅楼处走到我们的面前。看着伞下的我和周薇,脸上写满了几分惊讶。

    周薇背叛了置身在我的伞下,象免子般又躲在了她姐的花伞下。然后留下了我的臂膀骤然变凉。

    “姐,是他送我回来的。”周薇脸上着感激。

    她的漂亮姐姐,看着我礼貌的笑了笑,笑里藏着堤防。

    “我走了。”我要转身。

    “谢谢你。”她在花伞下笑。

    我看到了她脸上的酒涡,和浅露的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。

    我笑着离去。回去路上感觉有些空荡。走到租房的时候,我才发现我已经与超市擦肩而过,我忘了我是出买香烟的。

    

    4

    如果上帝从此停止了对这场善意的捉弄,不然就不会有最后的离别。可上帝仍是心有不甘,继续开着他的玩笑。

    几天后,我们和地方的另几个乐队,在休闲广场合伙搞了一场不具规模的义务演出,但反应却颇为颇为热烈,场面哄动沸然。我们乐队以黑豹的《无地自容》,黄家驹的《光辉岁月》,以及自己的几首原创歌曲,在欢呼与掌声中,结束了这场没有收入的演出。

    虽然是卖力不出金钱的活动,但我们从中又满足了一次被瞩目的虚荣。又得到了一次临场发挥经验,而过了当晚,第二天便又有了很我人借此认识了我们。

    就当我们将所有的乐器设备装上车,准备拉回歌舞厅的时候,我却出其不意的遇见了周薇。她就那么楚楚婷婷的站在人群中,在离我身后不远的地方,看着我笑了一下,很乖的那种。其实认识一个人,不过如此简单而已。对我来说,这或许已经算不上什么艳遇。

    我放弃了回去作曲的念头,就如上次周薇背叛了我的雨伞那样,我也如出一辙的背叛了我的乐队朋友,让他们先回去了。或许,女人有时候真的是种很分神的东西。她的一笑,让我日后也没有再找回,那天演出时突发的作曲灵感,而结局是:丢掉了一首在未来的某一天,或许可以被某个音乐公司看上的一首好歌。而同时又是一次深刻的验证了自己,在漂亮的女人面前,我始终不能心如止水。

    我买回两罐可乐,和周薇坐在环绕在舞台四周的座位上。舞台下的座位是呈阶梯型,挨排顺次而逐渐向上设计的。我有心的找了一个最高的位置,这样可以居高临下,眼界开阔,同时省去了不少因狭隘的局促。心胸敞然,也就不会因陌生而使彼此感到不安。其实如此作为,多半是出于为周薇考虑的。

    我们喝着可乐,听着舞台上“星梦”乐队的主音手,嘶吼着老崔的《一无所有》。

    “你们刚才唱的那些歌,我全听了。”周薇的语气,绝顶的淑女味道。

    “唱的不好,见笑了。”我嘴上如此说,心里却没有承认不好。

    “挺好的,我还是觉的你们乐队不错。”她说,“由其是你们自己编的那几首歌,听着很有感染力。”

    这种赞赏,既便是出自天下最丑陋的女人之口,我也会很情愿的接受,何况是漂亮的周薇。

    “谢谢。”我仍然造作的保持着谦虚。

    在美丽的淑女面前,我也只好屈就沦落为斯文,在没有遇到周薇前,我向来是粗口成章,骂语连篇。

    “你唱的那首《别把我宠坏》,曲子很好听,词也不错,谁作的?”她很认真的问。

    “是我作的。”我回答的没有任何表情,心里的窃喜却是翻江倒海。

    周薇看着我,我看着舞台,脸上却空前的微微有些发热。这种感觉在我的印象中,很久没有出现了。似乎早已灭绝到恐龙时代。但在她此刻的注视下,却让我重温了一回少年时代。

    “其实……你很适合往音乐上发展。”她的赞美不依不饶。

    没办法,她的这句发自肺腑,又让我在刹那间满足了我无数次的虚荣。

    我只好又说了句谢谢,然后装作若无其事。心里却暗自思忖着,是不是也应该回赠她几句良言美语呢?这样才算是对得起礼尚往来。我想了想,如果再用美的形容词来称赞她,那绝对是画蛇添足,而且也很俗。

    “你长的挺丑的。”我在脑中闪电般的搜索了一阵言语,说。

    如我意料中的那样,她先是疑惑不解,然后脸上凝洁一个大大的问号。

    “丑的让人只看上一眼,就忘了金喜善是谁了。”我没有笑,继续补充着答案,这种造作,连我自己都觉的象台词,但我还是说了,而且口吻里埋葬掉所有的轻浮。

    周薇笑了,并无任何不满。我看着她的笑,当时突然有了某种想法:如果哪天音乐玩不下去了,不妨可以试着去做个演员。

    “你让我想起一个人……”她幽幽说。

    我没有问那个人是谁,周薇也没有再说下去。因为我知道,她要想说,既便我不问,她也会终究告诉我的。后来,这种想法的确得到了验证。

    “我该回去了,不然我那个姐姐会以为我走丢了呢。”她笑,看着腕上的装饰表。

    “好,我送你回去。我们顺路。”

    在和周薇回去的路上,她告诉了我她的名字。然后我又得知,她是原版的沈阳人,算起来和我的老家,也就是一省之隔。在异乡的街道偶然邂逅,我们也算是半个老乡了。她在大连学了两年的时装设计,现在自己经营服装店。抽了点时间想散散心,所以临时到她姐姐这里,想玩上一段时间,然后再回去。在顺路回去的路上,她知道了我的住所,也知道了我的名字。

    所以从那时起我就知道,在这个城市中,周薇注定不会逗留太久,而我也注定只是过客,不然就不会有最后的离别。开始就是结束,相聚就是别离。

    

    5

    在后来的日子里,我时常可以看到周薇和她的姐姐,或是牵着她姐姐的可爱女儿,从我窗外的街道走过,我看着她的背影,若有所思。她让我不由想起了身在很远很远的那个人。而周薇趁我们有空闲的时候,也时常会光顾到我们的住处,看我们创作,听我们唱歌,让我教她弹吉它……

    每次周薇来的时候,我早已熟练的为她归纳了三个步骤:她先是站在窗外朝屋中下意识的看一眼,却定我和朋友们都在的时候,门外便响起了轻微而有节奏的敲门声。门被打开后,她便站在门前停足不动,垂着双臂,将十指交叉在一起,探着身子朝屋中的人望一下,然后看着我,浮出脸上的酒涡。

    我是个很容易与在很短的时间内,与别人混熟的人。和街上的乞丐都可以做朋友,聊上半天。随着周薇一来二去,时间一长,她由最初的矜持,到后来居然可以用她那双,充满艺术味道的修长而软绵的手,在我的长发上撒点野。将我的头发弄到乱乱为止,再小心的用梳子,加上她的构思,为我设计成喜欢的那处发型,接着对我头发欣赏一番,调皮而满意的冲我乖乖一笑,然后稳柔的警告我,不许毁乱她的创作,保持她的设计。

    我告诉她,我不是她的衣服。她淡笑无语,嘴角上略微挂着几分怅然。

    其实爱上一个人,是件很容易的事情。不论是短暂到陌生,还是熟悉到漫长,有些时候,只需一个眼神,就可点燃爱的火花。

    在没有遇到周薇之前,我不懂什么是爱情,或是刻意装作不懂,或是感情已经死在了尘埃,或是只为了想寻找逃避。简单的象只会讲言语的野兽,将时而会发作的性欲,重新返璞归真到最原始。如果彼此需要,便成了很自然的发泄。双方得到满足,然后各其路。没有任何要承担的责任,也无需说什么再见。所以我不会拒绝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,所发生的一夜情。但我从来没有想过将真情随便给的给谁,除非是令我刻骨铭心的人,或是可经与我牵手到永久的人。

    在乐队期间的生活,其实我们过的很卑微。每天的事情就是在歌舞厅内,被人呼来唤去的唱自己不喜欢唱的歌,经常还会遭到某些人无礼的漫骂,嘲笑的讽刺。接着一有空闲,就是苦练乐器,在吵骂声中进行排练,然后绞尽脑汁将自己关在房间里,掏心掏肺的去搞些自己的原创。

    生存的规律就是如此。当你坚定不移的去持守一个信念,为之去拼搏的时候,同时你也开始了要付出相应的代价。而正因为我们有了这份对理想执着,我暂时放弃了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感情,放弃了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娱乐。而没有了女人与玩物,其实生活就只剩下枯燥与乏味。除非一个人已经看破了红尘,无欲无念,六根清静,思想超脱出了三维境界,否则依然只是个,抹杀不了情欲的凡夫俗子。

    每当伴着激情的旋律,站在射灯闪砾的台上,面对着鲜花,掌声,欢呼,在那一刻我得到了短暂的虚荣。觉的自己在这个世间是有价值的存在着。但等当所有繁华落尽的时候,我才倾刻发现,烟花释放出后的璨灿,原来并没有什么霓虹,而我最后得到的不过是更多的落寞而已。

    或许我情愿不要这种梦幻的璨灿,或许我更情愿制造一场风花雪月的事,去填补内心空虚的苍白,这样或许会来得更真实一些……

  

责任编辑 丁勤政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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