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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激情和青春来歌唱

作者: 子在川上曰  发表时间 2008-02-21 21:01:31 人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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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

    第一次见到小王是在一家新开的歌舞厅,我一个朋友过生日,去包了场。我们酒喝得差不多时,他露面了。一头潇洒的长发,漂亮性感的充满阳关的五官。他说他是这家歌舞厅的经理,请大家多多捧场关照。然后便献歌了一首。他的歌声很有激情和穿透力,唱完了很久,我们才开始鼓掌。然后他就下了台,直接走到了我们这一桌,一一打招呼,递名片。见到我时,我介绍道:我姓陈,做办公设备的。旁边几个哥们便起哄道:我们都叫他三哥。他便很谦恭的端起一杯啤酒,说:三哥,初次见面,我敬你一杯,希望三哥以后能多加关照小弟我了!我哈哈大笑,说象你这么英俊有才的家伙,应当是一些有钱的富婆重点关照的对象,哪能轮到我呢!于是大家都笑了起来了。

    喝完酒,唱了一会儿歌,就是凌晨2点钟了,我们告辞出来。我找了一家露天烧烤场,叫了几串肉串,又叫了一瓶冰啤,慢慢的喝。我突然听到有人叫三哥,我抬头一看,是小王。我忙站了起来,招呼他在旁边坐了下来。

    我们便边吃边聊。他告诉我,他来深圳两年了。他从小就喜欢唱歌,得过很多奖。高中毕业之后,便一个人跑到了北京,但北京很难混,便同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南下了,想在深圳这个开放城市寻找自己的立足点。他现在在一家歌舞厅唱歌,每晚1个小时,120元。这个歌舞厅是客串的,是帮一个朋友的忙,没有工资,只是想多认识一些能帮助自己的人。他说,所有的困难都只是暂时的,我的奋斗目标就是用我的歌声征服每一个男人和女人,而不是只用的脸蛋去征服女人,他最后开起了玩笑。

    二

    半年后的一天,我在办公室办公,有一个长着娃娃脸的40多岁的女人来找我,染一头金黄色的头发,胖呼呼的。她是做办公耗材的,过来要我代理她的产品,同时她的一批客户的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也要打包给我。我们谈了一个初步,就约好明天我去她的公司找她继续谈。

    第二天上午9点钟,我应约去了她的公司。在会客室等了好久,才看到那个女老板和一个年轻的男孩手挽着手走了进来。我一楞,那不是小王吗?他却先发现了我,大声的叫道:三哥!我站了起来,拍了拍他的肩膀,问道,你怎么在这里?

    他不自然的笑了笑。女老板接口道:你们认识?哦,他是我的新男朋友。然后,我们讨价还价,小王就在旁边专心致志的为我们泡茶。谈完签好合同,我告辞时,小王也就同我一起走了出来。我们找了一家钙骨馆,进去吃午餐。三杯啤酒灌下去,小王的脸就红了。他说:

    我知道你奇怪什么,我报名参加了一家声乐培训中心,培训费为8万元,上课的全是声乐界的前辈和权威。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,最重要的是以后可能会赢得一个机遇。于是我就8万元把自己卖了,卖给了那个女人,期限为一年。我想一年后,我能借力让自己开始滑翔,然后开始飞了起来。只要我成功了,谁还会在意我曾经怎样了呢!

    三

    这次见面了后,大约是一年之后,我们又才见面。

    他那天晚上7点过来找我,开了一辆二手面包车。见到我很高兴,一把抓住我,说,三哥,走,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去看看。我说,什么地方?他兴奋的说,我同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搞了一个歌舞厅,上星期开张的,生意还不错,叫战旗歌舞厅。我笑道:有小姐没有?没有漂亮的小妹妹我可不去!他笑了,少来,叫上嫂子,我们一起去。

    在车上他告诉我,他们几个哥们组织了战旗乐队。但没有活动场所,便凑钱开了这家歌舞厅,没有小姐。所有的歌手都是些没有赶场的或是赶场完,再过来义务助演的。乐手也都是自己人。

    我们走了进去,里面人很多。我们找了一个位子,左了下来。招手,示意服务员送来了几瓶啤酒和小吃,便认真的听起了歌。小王走上了台,从主持人手里拿过话筒,走到我面前说:我给大家介绍一为尊贵的客人,我的朋友,三哥,也是一家企业的老总,大家鼓掌。现在我的这首歌是送给三哥和三嫂的,祝他俩一生幸福健康快乐!

    他唱的是朴树的《生如夏花》:也不知在黑暗中究竟沉睡了多久 也不知要有多难才能睁开双眼 我从远方赶来恰巧你们也在 痴迷流连人间我为她而狂野 我是这耀眼的瞬间 是划过天边的刹那火焰 我为你来看我不顾一切 我将熄灭永不能再回来 我在这里啊 就在这里啊 惊鸿一般短暂 象夏花一样绚烂......他深情的唱着,嘶哑而磁性的声音,在迷离的霓虹灯下,显得极其空灵。我看到他唱着唱着,突然一滴眼泪从眼角流了出来。

    唱完,他坐到我身边时,我还在回味着他空灵的歌声。三哥,我唱得怎么样?他问道。唱得太好了!我由衷的感叹着。然后,我们就低声交谈着。他一一向我介绍着在台上卖力演唱的歌手。其中有一个是在中央电视台原创各曲大赛得过一等奖了的,有三个也得过二三等奖。都是些草根歌手,没有后台,但都在凭自己的才华和能力飘在深圳,并努力奋斗着。他们在这里大都是唱着自己所创做的原创歌曲,互相交流着。

    四

    后来又有好长一段时间没看到他了,毕竟我是要白天上班的,而他,是在夜色中穿梭的人。有时候见到了面,由于时间紧张,也就浅浅打了一声招呼,就又走开了。

    但一年后,那个曾经用8万元包养他的那个女老板的那家公司由于经营不善,倒闭了。那个女老板为了躲避劳动部门的追查,跑掉了。

    又过了半年,他又过来了,请我去小肥羊吃涮羊肉。他告诉我,那家歌舞厅由于电线短路,失火了。他们所有的积蓄做的投入都没了。但一个香港的老板要他去香港发展。

    是我的歌迷,喜欢听我唱的歌。他笑着说,当然是女的,一个有钱的女人,一个45岁的很有魅力的富婆。他最后补充了一句,说:我又被包养了,但签了一个协议,她保证在3年之内让我慢慢红了起来。我喜欢唱歌,就是用我的生命做代价,我都要唱歌。我现在还只有21岁,我还有青春和激情,我就用它做为代价,换取我站在舞台上的机会,一个用歌声征服别人的机会,这才是我生命的价值的所在!

    到现在又有半年时间了,我再也没有听到他的消息,也没看到他了。我衷心的祝福他能红了起来,用他的青春和激情唱出最动听的歌,征服天下所有的男人和女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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